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江津区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进一步培育“津工精匠”技能人才品牌,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 “津工精匠”标识及歌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四、征集要求
1.“津工精匠”标识要朴实自然,立意高远,富有时代气息和体现江津最美工匠元素。
2.“津工精匠”歌词要节奏明快,体现江津产业工人朝气勃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津工精匠”歌曲要旋律优美,易于传唱,一般分为两段。作品须提供词曲及音频(MP3格式)。
3.作品应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如有抄袭侵权行为,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投稿人既可同时投“津工精匠”标识及歌曲,也可以单独投其中一项。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津工精匠”标识入选奖1名、提名奖3名,入选奖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税前),提名奖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元。设“津工精匠”歌曲入选奖1名、提名奖3名,入选奖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5000元(税前),提名奖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元。
六、投稿方式
请投稿人将投稿作品电子文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QQ邮箱592774601,邮件以“津工精匠”标识或歌曲为标题,正文体现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评选方式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江津网、江津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八、其他事项
(一)因作品文件不完整、邮件无法送达或其他非征集组织工作原因造成作品无法正常参评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投稿作品不予退还。
(二)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并进行使用,投稿人保留署名权。
(三)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周茂林、余林
联系电话:023—47557545、023—47557507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